反兴奋剂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发生兴奋剂违规,由体育主管部门对相关运动员管理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还应当追究运动员管理单位行政负责人和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的责任。

相关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应当依法给予警告、记过直至开除的处分。体育主管部门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制定兴奋剂违规人员处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