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反兴奋剂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章 反兴奋剂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反兴奋剂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反兴奋剂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全国性体育社会团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本办法和社团章程负责本社团的反兴奋剂工作,制定反兴奋剂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开展所属运动员及有关人员涉嫌兴奋剂违规的调查,实施兴奋剂违规处罚。 全国性体育社会团体应当在本办法与《体育运动中兴奋剂管制通则》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其章程和相关反兴奋剂规则。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