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2024年) 第三章 保险机构欺诈风险管理 第十八条 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2024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保险机构欺诈风险管理 第十八条 保险机构应建立欺诈风险识别机制,对关键业务单元面临的欺诈风险及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进行评估,选择合适的风险处置策略和工具,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弥补资产损失,妥善化解风险。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