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反价格垄断规定(2010年) 第十条 反价格垄断规定(2010年) 第十条 第十条 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符合反垄断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适用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五条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