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 第四章 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发证机关应当加强对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