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17年)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第十五条 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17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第十五条 不设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指定内设机构安排专职人员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