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2018年)

发布机关 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和《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医改办发〔2016〕1号)要…

一、 规范签约服务提供主体

(一) 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要由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鼓励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开展适宜的签约服务。承担签约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 (二) 家庭医生。现阶段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乡村医生和中医类别医师;执业注册为全… (三) 家庭医生团队。原则上以团队服务形式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每个团队至少配备1名家庭医生、1名护理人员,原则上由家庭医生担任团队负责人。家庭医生团队可根据居民健康需…

二、 明确签约服务对象及协议

(一) 服务对象范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主要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区域内的常住人口,也可跨区域签约,建立有序竞争机制。现阶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 (二) 签约居民的责任与义务。签约居民可自愿选择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并对协议签订时提供的证件、资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签约居民须履行签约服务协议中约定的各项义务,并按照… (三) 服务协议。原则上每位居民在签约周期内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协议签订前,家庭医生应当充分告知签约居民约定的服务内容、方式、标准、期限和权利义务等信息;协议…

三、 丰富签约服务内容

(一) 基本医疗服务。涵盖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指导等。 (二) 公共卫生服务。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三) 健康管理服务。对签约居民开展健康状况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健康管理计划,包括健康管理周期、健康指导内容、健康管理计划成效评估等,并在管理周期内依照计划开展健康… (四) 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根据签约居民的健康需求、季节特点、疾病流行情况等,通过门诊服务、出诊服务、网络互动平台等途径,采取面对面、社交软件、电话等方式提供个性化健康… (五) 优先预约服务。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预约、现场预约、社交软件预约等方式,家庭医生团队优先为签约居民提供本机构的专科科室预约、定期家庭医生门诊预约、预防接种以及其他健… (六) 优先转诊服务。家庭医生团队要对接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相关转诊负责人员,为签约居民开通绿色转诊通道,提供预留号源、床位等资源,优先为签约居民提供转诊服务。 (七) 出诊服务。在有条件的地区,针对行动不便、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签约居民,家庭医生团队可在服务对象居住场所按规范提供可及的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健康指导及家庭病… (八) 药品配送与用药指导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为有实际需求的签约居民配送医嘱内药品,并给予用药指导服务。 (九) 长期处方服务。家庭医生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可为病情稳定、依从性较好的签约慢性病患者酌情增加单次配药量,延长配药周期,原则上可开具4-8周长期处方,但应当注明… (十) 中医药“治未病”服务。根据签约居民的健康需求,在中医医师的指导下,提供中医健康教育、健康评估、健康干预等服务。 (十一) 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的其他服务。

四、 落实签约服务费

(一) 签约服务费的内涵。签约服务费是家庭医生团队与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在签约周期内履行相应的健康服务责任的费用,体现医务人员作为“健康守门人”和“费用守门人”的劳务… (二) 签约服务费的来源及分配。签约服务费可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要积极争取财政、扶贫、残联等部门支持,拓宽签约服务费筹资渠道。依据各地…

五、 优化签约服务技术支撑

(一)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鼓励医联体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依法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各级中医医疗机构选派中医类别医师为家… (二) 推动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共建共享。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将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医学影像、消毒供应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区域医学…

六、 完善双向转诊机制

(一) 畅通上转渠道。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与家庭医生对接,对需转诊的患者及时予以转诊。要赋予家庭医生一定比例的医院专家号、住… (二) 精准对接下转患者。经上级医院治疗后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应当及时下转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家庭医生团队指导或协调继续治疗与康复。 (三) 提高转诊保障能力。根据下转签约患者的实际用药需求,适当放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与上级医院有效衔接,依据病情可延用上级医院医嘱处方药品。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医…

七、 推进“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一) 加快区域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加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技术支撑,促进医联体内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的信息整合,逐步实现医联体内签… (二) 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交流互动平台。鼓励家庭医生利用网站、手机应用程序等媒介,为签约居民在线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性病随访、健康管理、延伸处方等服务,借助微… (三) 开展网上签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网上签约服务,建立签约服务网站、手机客户端等网上签约平台,居民可通过网上签约平台向家庭医生提出签约申请,在阅读且同意签约协议、…

八、 强化签约服务的管理与考核

(一) 加强行政部门对签约服务的考核。省级、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健全签约服务考核评价机制,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 (二) 健全机构内部管理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考核工作机制。以家庭医生团队组成、服务对象的数量、履约率、续约率、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签约居民… (三) 建立居民反馈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畅通、便捷的服务反馈渠道,及时处理签约居民的投诉与建议,并将其作为家庭医生团队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 严格依法执业。家庭医生团队在开展诊疗活动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要求。超出执业范围、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工作、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

九、 加强签约服务的宣传与培训

(一) 广泛开展宣传。各地要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加强对现阶段我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和特点的宣传,合理引导居民预期。要积极挖掘树立服务质量好、百姓认可度高的优秀家庭医… (二) 做好相关培训。各地要开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加强对家庭医生团队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能力的技能培训,提升高血压、糖尿… 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