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2018年) 一、 规范签约服务提供主体 (一) 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2018年) (一) 一、 规范签约服务提供主体 (一) 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要由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鼓励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开展适宜的签约服务。承担签约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配置与签约服务相适应的人员及设施设备。 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