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2018年) 一、 规范签约服务提供主体 (二) 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2018年) (二) 一、 规范签约服务提供主体 (二) 家庭医生。现阶段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乡村医生和中医类别医师;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或经全科医生相关培训合格、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点执业的在岗临床医师;经全科医生相关培训合格的中级以上职称退休临床医师。原则上每名家庭医生签约人数不超过2000人。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