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南极活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2018年) 第六条 南极活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2018年) 第六条 第六条 申请开展南极活动的,应当按照南极活动环境影响评估的要求,编制中英文环境影响评估文件报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局在受理后提供培训。 国家海洋局将根据南极自然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分区域建立南极活动总量控制制度。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