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南极活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2018年) 第十七条 南极活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2018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国家海洋局依法派遣南极活动监督检查员依照本规定对南极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国家海洋局可以视情况派遣监督检查员随队参加南极活动,南极活动组织者应当配合。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