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评审办法(1995年) 第四章 评审的实施 第三十五条 医疗机构评审办法(1995年) 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评审的实施 第三十五条 省级评审委员会根据三级甲等医院的申请,负责向卫生部评审委员会推荐具有国家先进水平的三级甲等医院参加三级特等医院的评审,并同时抄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省级评审委员会对急救中心、省级临检中心的评审申请书进行初步审核,认为合格后,向部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并同时抄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