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2017年) 第四章 临床路径的实施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2017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临床路径的实施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配合物价管理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按照临床路径做好费用测算,推进单病种付费、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