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2017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管理委员会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医疗工作的负责人分别担任正、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临床、护理、药学、医技等专家任成员。管理委员会是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应当定期组织会议,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审定本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实施方案;
审定本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总结;
审定本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各项相关制度;
审议指导评价小组提交的有关意见建议;
协调解决临床路径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审定本医疗机构中临床路径管理所需的关键数据、监测指标、考核指标;
其他需要管理委员会承担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