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章 医疗技术分类分级管理 第十条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条 第二章 医疗技术分类分级管理 第十条 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疗机构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