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2020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参与抽查检验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规范工作行为,不得出现以下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要求的情形:

擅自发布抽查检验信息;

泄露抽查检验样品的有关资料;

接受被抽查检验单位的馈赠;

利用抽查检验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