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章 经营许可与备案管理 第十二条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经营许可与备案管理 第十二条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填写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并提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资料(第八项除外)。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