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5年) 第五章 设备 第三十九条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5年) 第三十九条 第五章 设备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当标明主要设备、仪器和工装夹具的编号与名称。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配备异常状态标识,防止非预期使用。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