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5年) 第十一章 质量控制与产品放行 第一百零一条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5年) 第一百零一条 第十一章 质量控制与产品放行 第一百零一条 检验设备管理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检验设备经过校准或者检定,结果经过确认; 明确检验设备搬运、储存、维护和维修等要求; 检验设备不符合要求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对以往检验结果进行评价。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保留记录。 第一百条 目录 第一百零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