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5年) 第十一章 质量控制与产品放行 第九十八条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5年) 第九十八条 第十一章 质量控制与产品放行 第九十八条 检验方法应当与产品的性能指标相适应。对检验工作所需的标准品(参考品)、菌种、培养基以及其他辅助用品,企业应当根据其控制特点制定管理文件,确保满足检验要求。 第九十七条 目录 第九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