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注册补充规定(二)(2003年) 4. 场地增加或变更情况,及产品无变化的真实性承诺。 八、 关于我局印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补充规定(一)》(国药监械〔2002〕259号,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一)”)的补充说明: (三) 医疗器械注册补充规定(二)(2003年) (三) 4. 场地增加或变更情况,及产品无变化的真实性承诺。 八、 关于我局印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补充规定(一)》(国药监械〔2002〕259号,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一)”)的补充说明: (三) 《补充规定(一)》第一条第二款中的“同类”与第五款中的“同品种”系同一含义。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