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三章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第十七条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04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第十七条 在中国境内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应当严格执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 引用法条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2004)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