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拓展性临床试验管理规定(试行)(2020年) 第三章 启动条件 第十四条 医疗器械拓展性临床试验管理规定(试行)(2020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启动条件 第十四条 医疗器械拓展性临床试验的主要研究者应当具有高级职称,参加过3个以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