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2025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的中文编号方式为:X1药监械出X2X3号,英文编号方式为:No.MDX1X2X3。其中:X1在中文编号中为出具证明的部门所在省份的简称,在英文编号中为出具证明的部门所在省份的二位字母码;X2为出具证明的年份(4位);X3为流水号(6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