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2004年) 第五章 医疗机构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人员 第二十二条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2004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医疗机构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人员 第二十二条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承担该项临床试验的专业特长、资格和能力; 熟悉实施者所提供的与临床试验有关的资料与文献。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