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五章 国营贸易和非国营贸易 第二十条 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二十条 第五章 国营贸易和非国营贸易 第二十条 按照规定的资格和条件,有关企业可以向国家经贸委申请成为非国营贸易企业。由国家经贸委会同外经贸部负责认定,由外经贸部对外公布。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