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0年) 第六章 个人卫生与健康的要求 第四十四条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0年) 第四十四条 第六章 个人卫生与健康的要求 第四十四条 不得穿戴生产车间的工作服、帽和鞋进入非生产场所(如厕所),不得将个人生活用品带入生产车间。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