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2017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仲裁员享有以下权利:

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

处理争议案件不受干涉;

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保护;

参加聘前培训和在职培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