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孵化厂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
选址、布局、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孵化车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可交叉或回流;
孵化厂与和外界有隔离屏障,并保持一定距离;
孵化设施、设备和专用工具、用具等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有种蛋熏蒸消毒设施;
有病雏、死雏、蛋壳、废弃蛋等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有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防疫制度健全。
选址、布局、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孵化车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可交叉或回流;
孵化厂与和外界有隔离屏障,并保持一定距离;
孵化设施、设备和专用工具、用具等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有种蛋熏蒸消毒设施;
有病雏、死雏、蛋壳、废弃蛋等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有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防疫制度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