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动物检疫活动。 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动物产品生产、经营,以及从事与动物、动物产品检疫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