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动物检疫,是指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的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