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1998年) 3. 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审批决定的二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 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1998年) (五) 3. 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审批决定的二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 对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只要符合规定,照片合格,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当场受理。居民身份证在受理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快证在七日之内,临时身份证在二日之内发给公民本人。 (四)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