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1998年) 3. 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审批决定的二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三、 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1998年) 三、 3. 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审批决定的二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三、 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要讲文明、讲礼貌 (一) 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警容严整,在工作时间须佩戴胸卡,户籍内勤民警可以放置服务台卡。接待群众要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二) 对有特殊困难的公民,应当优先办理其申请事项;对孤寡老人、残疾人,应当主动上市为其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 (三) 公安机关应当妥善保管居民的申请材料,如有丢失或者毁坏,由责任单位负责补办材料。 (五)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