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后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六条 红筹企业回购境内已发行股份或者存托凭证的,应当遵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关于境内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规定。

红筹企业根据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须由股东大会审议回购境内已发行股份或者存托凭证事项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回购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