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后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 第二章 公司治理 第八条 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后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 第八条 第二章 公司治理 第八条 除首次申请境内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存托凭证时公司章程已明确的投票权差异等特殊安排外,红筹企业上市后应当确保境内外投资者对其拥有权益的同种类股份享有同等权利,不得以修改公司章程等任何方式剥夺、限制境内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权利。 红筹企业境内上市后,投票权差异的存续、调整等安排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