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口许可证管理规定(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出口许可证管理规定(2001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出口许可证是国家管理货物出境的法律凭证。凡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各类进出口企业应在出口前按规定向指定的发证机构申领出口许可证,海关凭出口许可证接受申报和验放。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