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产品反倾销应诉规定(2001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应诉组织单位组团参加听证会应报请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报批文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案件基本情况;

工作方案;

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

参加听证会团组人员构成及境外预计停留时间;

国外邀请函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