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2005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2005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