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入境检验检疫电子报检管理办法(试行)(2001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电子报检管理办法(试行)(2001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电子报检工作中出现异常情况时,有关单位应相互配合,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相关工作的正常运作。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