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工作规范(2015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报检企业应当通过本企业的报检人员办理报检业务。自理报检企业可以委托代理报检企业代为办理报检业务。

报检人员办理报检业务时应当提供报检人员备案号及报检人员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