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入境检验检疫封识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三章 封识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一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封识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封识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一条 检验检疫机构加施封识时,应向货主或其代理人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施封通知书》(附件2〔略〕)。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