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入出境尸体、骸骨包括:
需要入境或者出境进行殡葬的尸体、骸骨;
入出境及过境途中死亡人员的尸体、骸骨。
因医学科研需要,由境外运进或者由境内运出的尸体、骸骨,按照出入境特殊物品管理。
除上述情形外,不得由境内运出或者由境外运入尸体和骸骨。
需要入境或者出境进行殡葬的尸体、骸骨;
入出境及过境途中死亡人员的尸体、骸骨。
因医学科研需要,由境外运进或者由境内运出的尸体、骸骨,按照出入境特殊物品管理。
除上述情形外,不得由境内运出或者由境外运入尸体和骸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