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入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一章 出入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境口岸入出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工作,防止传染病传入传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等… 第二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入出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入出境尸体、骸骨包括: 第四条 检验检疫部门对入出境尸体、骸骨实施卫生检疫工作包括:材料核查、现场查验、检疫处置、签发卫生检疫证书等。符合卫生检疫要求的,准予入出境。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