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入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章 检疫处置 第二十条 出入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检疫处置 第二十条 尸体、骸骨符合入出境卫生检疫要求的,检验检疫部门签发《尸体/棺柩/骸骨入/出境卫生检疫证书》,准予入出境。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