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章 申报与现场检疫 第十五条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2012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申报与现场检疫 第十五条 对申报以及现场检查发现的本办法第四条所列各物,检验检疫机构应当进行现场检疫。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