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入境交通工具电讯卫生检疫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出入境交通工具电讯卫生检疫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所有出入境交通工具应当实施卫生检疫。根据交通工具运营者或其代理人申请,经检验检疫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可以对符合条件的出入境交通工具,实施电讯检疫。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