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药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章 变更与延续 第三十条 农药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十条 第五章 变更与延续 第三十条 申请变更或者延续的,由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向农业部提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