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2022年) 第五章 盈余及盈余分配管理 第三十四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2022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盈余及盈余分配管理 第三十四条 合作社可以在章程中规定公积金提取的比例和用途,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章程规定的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合作社提取及使用公积金,应当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经成员(代表)大会决议通过。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