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2007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九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2007年) 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1人1票。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2/3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