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2007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2007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在接到通知后___日内就有关质询作出答复。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